当一个有限公司关门大吉了以后,它欠别人的钱就得拿公司的所有家当来还。要是这家公司的东西不够还这些债主的话,那按照规矩,股东们就要拿出他们之前承诺过要出的钱来帮公司付账单。你可以看看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里面写着:“公司可是大老板,有自己的财产,也有对这些财产的权利。无论公司遇到什么事,公司都得用全部家产来对付那些找上门的债主。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要拿出他们当初承认投入的那部分钱就好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们则对应着他们购买的股票,只要拿出买股票花的那些钱就行了。”不过如果股东们利用公司独立的法律地位和他们作为小股东只掏那么点钱的责任来耍赖,逃避债务,对公司的债主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的话,他们就得跟公司一起背负这笔债务喽。
2024-08-15 10:12:00 回复
当一个有限公司倒闭了之后他们的债务会尽可能地通过这家公司所有的钱去偿还。但公司的钱还不够还清所有债务,这种时候,股东们就得按照自己之前承诺要投资的金额来还债。这个道理,在我们国家的《公司法》里头就有明文规定。《公司法》第三条说得清清楚楚的:“公司可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形态,它有着自己独立的财产,这些财产就是它的法人财产权。所以说,公司要用它所有的财产去承担它所欠下的债务。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来说,他们只需要按照自己承诺要投资的金额来还债就行了;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来说,他们则需要按照自己购买的股票数量来还债。”不过,这里还有一点要特别提醒大家,那就是如果股东们滥用了公司作为法人的独立地位,或者利用股东的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给公司的债权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的话,那么他们可能就要对公司的债务负起连带责任。
解析:
当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覆灭之后,其所背负的债务通常都将由该公司的所有资产来进行偿还。若不幸的是,公司的资产不足以覆盖全部的债务,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股东们仅需以他们已经认缴的出资额作为上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第三条明文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必须以其全部的财产来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东们只需以他们已经认缴的出资额为上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股东们则需以他们已经认购的股份为上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如果股东们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试图逃避债务,并且给公司债权人带来了严重的损失,那么这些股东就应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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