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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取保候审开庭吗?会给判实刑吗?

胥*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 取保候审咨询 2018.02.02 18:12:07 7094人阅读

别人起诉我还钱的时候我还没发现怀孕,我想问下,怀孕取保候审开庭吗?会给判实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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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提出怀孕取保候审开庭吗 的问题,我想说的是:仍然会判决的。
对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法院都会根据审理情况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如果被告人犯罪的证据确实充分的,就会被法院判处相应的刑罚,这与被告人是不怀孕没有关系。
但是,不管被判处什么刑罚,都不会被收押服刑:如果被告人应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因其怀孕,根据刑法的规定,法院应当适用缓刑;如果不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也应该根据刑事诉讼法折规定暂予监外执行。
《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2018-02-02 18:1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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