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根据我国现行关于笔迹鉴定领域的技术规范,使用复印文件进行笔迹鉴定是无法实现的。如需提出相关要求,所有申请者都必须提交待鉴定笔迹的原始文件,否则相关申请将不予接收和处理。
2024-08-04 17:54:00 回复
咨询我
在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下,仅凭复印件是无法进行笔迹鉴定的。这主要受到现代化科学技术发展所限,对于任何试图申请笔迹鉴定的一方,他们必须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交原始交往文件,其中即可包括笔迹在内。如果当事人仅能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制件,那么将不被允许对此类问题展开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2024-08-04 17:45:13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敬请注意,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通过复印件是无法进行笔迹鉴定的。这是因为受制于当前国内笔迹鉴定领域的技术水平与条件所限,任何提出相关申请的诉讼参与方,均需毫无保留地提交待检比对的原始笔迹材料,对于仅能提交复印本或影印件作为样本者,其鉴定请求将不被接受和处理。
法律依据:
《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第四条文书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文件检验学的理论、方法和专门知识,对可疑文件(检材)的书写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内容、性质、状态、形成过程、制作时间等问题进行检验检测、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文书鉴定包括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件鉴定、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文件形成方式鉴定、特种文件鉴定、朱墨时序鉴定、文件材料鉴定、基于痕迹特征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基于材料特性的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本内容鉴定等。
2024-08-04 17:31: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