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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那个欠债的人挂了以后他留下的遗产就要拿来还那些该交的税钱和欠下的债。按照国家的《民法典》或者说是法律法规,根据第1161条的说法,继承人就得用他们从那个人那儿继承来的遗产的实际价值去还这笔钱和债。要是遗产的实际价值不够还所有的债,继承人也可以选择不还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除非他们自己愿意掏腰包还。当然了,如果继承人觉得不想要这个遗产,他们也就不用管那个死人欠的税和债要怎么还。
2024-08-04 11:1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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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的债主去世了以后,他留下的那点财产就得用来还他欠下的那些税款跟债务。
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1161条的规定,债主要留给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得看实际价值,用这个来还他欠下的钱跟税。但要是这遗产不够还所有的欠款债务怎么办那继承人就可以选择说不帮他还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除非你自己愿意掏腰包出来。不过要是继承人选择不要这份遗产的话,那就不用管他要还债的事情。
2024-08-04 10:49: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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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其遗留下来的财产将需优先支付法定应缴的税务及债务。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六十一号条款的明文规定,继承人只需按照其所继承遗产的实质价值,承担清偿这些税务与债权的义务。若遗产价值无法全数满足所有潜在债权的需求,继承人享有权利选择不予负担超出遗产价值范围的债务,除非是出于其个人意愿进行偿还。倘若继承人做出主动决定放弃继承权,那么他们就无需承担起对被继承人所欠税款与债务进行清偿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4-08-04 09:48: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