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必须交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在从事各类生产及商业活动中所获取的收益,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各类合伙企业中的个人合伙人所获得的来源于境内已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进行生产或运营产生的利润,都需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进行纳税。
2024-08-02 16:20:01 回复
咨询我
应依法交纳相应费用。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内,个体工商户以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为主要手段所获取的收益,以及由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或者是合伙企业中所有个人合伙人,从其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收益,均需按照相关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4-08-02 16:07:42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按照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在进行生产以及商业运作过程中所获取到的任何收益,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以及合伙制企业中的个人合作伙伴来源于国内合法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所产生的正常生产与经营利润都应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2024-08-02 15:48: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