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假设婚外恋关系中,某一方在对方毫不知情的状况下,因为自身心理承受能力不足而选择自寻短见:在此种情况下,另一方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需承担道德层面的谴责和反思。
(2)倘若在婚外恋关系中,明明知晓另一半具有强烈的自杀意念,却既未试图加以援手解决问题,也未及时向相关机构报警求助,最终导致受害者因此走上绝路:此时,该当事人必须承担与其行为相对应的法律制裁与责任追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1)假设在婚外恋关系中,其中一方在对方毫不知情的状况下,因为个人心理无法承受某种压力而选择结束生命:那么在此情况下,另一方并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从道义层面上来讲,他仍需负起相应的道义责任。
(2)若在婚外恋关系中,其一方对伴侣存在自杀倾向了如指掌,却不仅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以阻止其行为,甚至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告,直接导致对方走上绝路:则该方无疑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专业解答在婚外恋关系中,若一方因自身心理问题选择自杀,而另一方毫不知情,法律上无需承担责任,但道德上应受谴责和反思。 然而,若明知对方有强烈的自杀意念,不仅不提供帮助,也不报警求助,最终导致对方死亡,该当事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不保护不道德的行为,每个人都应尊重生命,关爱他人,避免冷漠和忽视带来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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