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右转与直行车辆发生碰撞责任认定方面的细则如下:
首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转弯车辆应主动避让直行车辆。因此,当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发生碰撞事故时,通常由转弯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也存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直行车辆需承担全部责任。具体包括:
(1)如转弯车辆已处于转弯状态中,而直行车辆未能保持安全距离,导致撞击事件发生时,应当由直行车辆承担全责。
(2)若直行车辆所行驶方向前方路口设置有“请让行”等警示标记牌,但直行车辆依然未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两车相撞事故的,直行车辆将承担全部责任。
(3)在设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处,直行汽车闯过红灯,从而与按照正常信号灯指示左转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此时直行车辆同样需要承担全责。
此外,对于在无交通标志或路标指引的路口行驶时,应参照右侧先行原则进行判断。即无论是右转车辆还是直行车辆,均需礼让右侧来车,否则将由直行车辆承担全部责任。实际上,针对右转和直行车辆的通行规则也有诸多细致规定:
1.当直行车辆在快速干道行驶时,右转车辆正准备从支路汇入主路,这时应当保障直行车辆先行通过。
2.机动车穿越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缺乏交通标志或无交警现场指导的十字路口时,应当在进入交叉口之前停车等待,随后遵循以下通行原则以确保行车安全:
(1)直行车辆应优先让右侧道路车辆先行通过;
(2)转弯机动车辆则需让行直行机动车辆;
(3)当对向道路的机动车辆通过时,右转车辆应当让左转车辆先行通过。
3.在设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机动车需要遵守以下交通规则:
(1)当路口设有导向车道时,机动车应依照其预定行驶的方向进入相应的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机动车应当文明礼让已处于路口内部的机动车先行通过;
(3)当机动车需要左转弯时,应当靠路口中心点的左侧进行转弯操作。并且,转弯时应当率先开启转向灯,夜间驾驶则必须开启近光灯;
(4)遇到绿灯放行信号时,所有机动车应依次有序地通过路口;
(5)遇到交通停止信号时,所有机动车应依次停放在停止线之外。如果该路段没有停止线,则须在路口外停止;
(6)当机动车需要右转时,若发现同车道前方已有人车等待放行信号,应当依次排好队待命;
(7)在无方向指示信号灯引导的路口,转弯机动车应礼让直行车辆及行人先行通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应优先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关于左转与直行汽车间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转弯车辆需礼让直行车辆。因此,凡发生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碰撞的事故,一般认为应由转弯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以下几种特殊情形下,直行车辆须承担全部责任:
(1)当转弯车辆正处于转弯过程中的时刻,如果因直行车辆疏忽撞击到转弯车辆,那么应当由直行车辆负责全部责任。
(2)若直行车辆行驶的方向前方路口有“礼让”标记,但直行车辆未给予恰当礼让以致于与其转弯车辆发生碰撞,则直行车辆应承担全部责任。
(3)在设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如直行车辆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与其依照信号灯正确左转的车辆发生碰撞,此时也应由直行车辆担全责。对于私家车辆在无交通指示的路口行驶时,应遵循右侧优先的交通规则,即无论是往右侧直行或是转弯的车辆,均应尊重右侧先出现的车辆,否则将被视为承担全部责任。
值得提及的是,在实际行驶过程中,机动车驾驶员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标志或是交通警察指挥的十字路口时,进入交叉路口之前应当停止等待,之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其优先通行权:
(1)直行车辆应当先让右侧道路的车道有优先通行权;
(2)转弯车辆应让直行车辆拥有优先通行权;
(3)对于逆向行驶的机动车,右转车辆应让左转车辆具有优先通行权。当机动车辆穿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依法遵守以下通行规定: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根据所需的前进方向驾驶汽车进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辆应让已经位于路口内部的机动车首先通过;
(3)在向左转弯过程中,必须靠近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并开启转弯灯;夜间行驶时,同时开启近光照灯;
(4)遇到被允许通行的信号灯时,应依次通过;
(5)遇到禁止通行信号时,应依次停放在排队线外;如果未设置排队线,则需停留在路口之外;
(6)在右转车道遇到同车道前方车辆等候放行信号时,需依次停车等候;
(7)针对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十字路口,转弯机动车应让直行车辆和行人先行,而反向行驶的右转机动车应让左转行驶的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以上内所描述内容为机动车驾驶员在日常生活中所必需掌握的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交通规则深度精辟解析。
解析:
对于右转和直行车辆发生碰撞责任的判定,可遵照以下法规和准则进行:
1.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转弯车辆必须礼让在其前方直行的其他车辆。因此,当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发生碰撞事故时,通常情况下应视为转弯车辆负全部责任;
2.然而,若涉及到以下特殊情形,则有可能由直行车辆承担主要责任:
(1)例如,转弯车辆处于正在转弯的过程中,直行车辆因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察觉而与其发生碰撞,此时应由直行车辆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2)当直行车辆正沿着既定的车道向前行驶,且路口前方设置了让行提示牌,但直行车辆未能遵循该提示,反而与正在转弯的车辆相撞,这种情况之下,需由直行车辆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3)在设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直行车辆闯红灯时,如果与按照交通信号灯正常左转的其他车辆发生碰撞,那么仍然须由直行车辆负全责。
3.当车辆行驶至无交通指示的路口时,应依照“右侧优先”的原则进行运营操作。即,无论从右方开来的车辆为直行车辆抑或转弯车辆,都应优先让右侧车辆先行。若右侧车辆未能遵守此原则,则应由直行车辆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关于转弯和直行车辆的交通规则如下:
1.如果直行车辆位于主干道上,右转车辆计划插入辅路并转入主干道,此时直行车辆应作为先行者予以让行;
2.当机动车行驶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标示或是交警进行指挥的交叉路口之时,在进入交叉路口之前,车辆应当减速停车等待,随后按照下列三大原则进行让行操作,以确保其他车辆能够优先通过:
(1)直行车辆应当让行右边道路上的车辆分先通过;
(2)转弯车辆需让直行车辆先行;
(3)面对面行驶的机动车,右转车辆应首先向左前方行驶;
3.当机动车通过具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依照下列规定有序地行驶通过:
(1)在设有导向车道的交叉路口,应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行车方向,并驶入相应的行车道;
(2)准备驶入环形交叉路口的车辆,需让已经处在路口内的其他车辆先行通过;
(3)向左转弯时,应尽量靠近路口中心点的左侧进行转弯操作;转弯时需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驾驶应打开近光灯;
(4)当遇到允许通行的信号时,需依次通过路口;
(5)当遇到禁止通行的信号时,需依次将车辆停放在停止线附近,若不具备停止线条件,应将车辆停放在距离路口较远的位置;
(6)向右转弯时,如遇同车道前方已有其他车辆正在排队等候放行的信号,需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明确指示信号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应当让直行的车辆以及行人先行通过。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应当优先让左转弯的车辆通过。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专业解答直行车辆与转向车辆发生碰撞的责任归属需根据法律法规和交警判定。一般转向车应礼让直行车,但也有例外: ①左转车已转弯,直行车未察觉碰撞,直行车负责; ②直行车未遵守明显让行标志,与转向车碰撞,直行车全责; ③直行车闯红灯与正常左转车碰撞,直行车主要责任; ④无交通指示路口,应遵守“右侧优先”,不遵守者负责。
专业解答左转和直行车辆碰撞,一般转弯车负全责,但直行车若违反交通法规,如未预见转弯车、未遵守让行标志、闯红灯等,也需承担全责。无交通指示的路口,直行车在主路有优先权,穿过无标志路口需停车等待,遵循直行车避让右侧车辆、转弯车待直行车驶离后行驶、右侧右转车给左侧左转车让行的原则。
专业解答相向行驶的左拐车辆通常负主要责任,转弯车应给直行车优先通行权。事故造成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过错方按比例承担。若涉及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通常需担责,但若他们有过错,可减轻机动车责任。无法查证机动车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若事故由非机动车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机动车不赔偿。
专业解答在常规情况下,拐弯车辆未礼让直行车辆,将负全责。若事故仅涉及财产损失且双方无异议,无需保险理赔,可自行撤离现场。交警处理基本合规。对方是否持有有效证件非事故必然因素。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再审。
专业解答左转车辆与直行车辆发生碰撞,责任归属如何判断?一般来说,若左转车已完成转向,直行车因疏忽而撞上,责任在直行车;若直行车未遵守“让行”标识,导致碰撞,亦应负全责;若直行车无视红灯信号强行通过,与遵守规则的左转车相撞,同样应负全责。请注意,以上仅为参考,实际情况需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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