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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情况下,那些曾经有过吸毒经历的人是完全有资格获得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这主要是因为吸毒行为虽然性质恶劣,但其本身并不构成犯罪,因此不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或处罚。
然而,这种行为通常会导致被处以行政处罚——即十天到十五天的拘留,并且可能附带罚金,每次罚金数额最大为两千元人民币。
2024-07-25 12:3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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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吸毒史者仍可开具无罪证明。在此种情况下,吸食毒品属于普通的违法行为,并未触及到法律规定中的刑罚范畴,因此无法施加刑事处分。
然而,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包括处以十日至十五日不等的拘留期,同时处以最高限额为二千元人民币的罚金。
2024-07-25 12:03: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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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吸毒案犯有权力开具无犯罪纪录证明。这是因为吸食毒品属于一种轻微的违法行为,并未触及到法律规定的最高惩罚——刑事诉讼,因此无需接受刑事制裁。
然而,他们将面临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将会被判处10日至15日之间的拘留,且可能伴随着20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2024-07-25 11:49: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