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者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中使用与该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并且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判定,通常涵盖了未经合法授权而进行大规模的商业活动、获取巨额非法利润、对权利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所涉案件的社会负面影响极为恶劣等多个方面的考量因素。对于确切的立案标准,则须由司法机构依据个案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解释予以明确界定。
2024-07-20 16:31:01 回复
依据《我国刑法典》第213条之明确规定,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判定标准,关键在于未经注册商标所有者的授权许可,而在同种类的商品或服务领域中使用与该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并且,上述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方可构成犯罪。如何判断情节严重呢?这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非法经营数额较大;其次,非法所得数额较大;再次,对权利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最后,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然而,具体的立案标准则需由司法机构根据每起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来进行确定。
2024-07-20 16:28:53 回复
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凡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行为,其立案标准主要集中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授权许可,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中使用与该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且情节较为严重这两个核心要素上。所谓“情节严重”通常涵盖了诸如非法经营额巨大、非法获取利润丰厚、对权利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社会负面影响极其恶劣等诸多方面的因素。至于具体的立案标准,则需由司法机构依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综合判断和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知识产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