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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职务侵占犯罪的指控方面,其实施主体往往为遭受侵害的企事业单位,亦即商业机构、各类公司以及其他类似实体。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若公司职员借助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那么该单位便有权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申诉,对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相关员工进行指控。倘若涉案金额巨大或者特别巨大,那么该名员工将会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2024-07-19 16:2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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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案件的主要控告者往往为受害单位,这包括各类公司、企业以及其他拥有明确组织架构的实体单位。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若相关公司从业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擅自将所在单位财务作为己有进行非正当占有的行为,且涉及金额较高,那么该用人单位则有权依法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投诉,指控该名从业人员涉嫌职务侵占罪。当这种贪婪行为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达到一定程度后(通常被定义为“数额巨大”或者“特别巨大”),涉事员工将会面临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2024-07-19 14:3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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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针对职务侵占犯罪行为的指控,法律设定的原告通常为受侵害的企业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即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及其他企业类型。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法规,倘若公司职员借助职务便利,无合法理由地贬损、占用本单位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那么所在单位有权利向当地公安机关提起诉讼,控告其侵犯了职务侵占罪的罪名。若侵占行为所涉及的资金数额较大或者巨大,乃至特别巨大,那么该职员将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7-19 13:59: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