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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村建设新农村可以征用农耕地吗

木*** 甘肃-酒泉 土地承包咨询 2024.07.19 10:33:52 380人阅读

本村建设新农村可以征用农耕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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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针对不同的情况对其合法性进行精准判定。
如若对于土地的征收事宜,相关部门已经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并取得了省政府的批复文件,并且与被征收户方面达成了有效的补偿协议,且补偿标准也严格遵循了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话,那么此种行为便可以视为是合法的。
然而,若是在上述任何环节上出现了问题或者违背了有关规定,那就可能被认定为非法操作。
另外,在处理土地的转让事宜时,同样应依据公开、公正的出让原则,按照合法的程序和相应的政策法规来进行操作,如此方能确保其合法性。综上所述,若要实现土地的合法出让,必须满足上述两项基本条件,反之则有可能涉及到违法行为。

2024-07-19 12:5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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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的使用情况,我们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以判断其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首先,农村的土地征用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过程,得到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后方可启动,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还需与相关土地所有权人签订详细的租赁或收购协议,且租赁合同中所涉及到的补偿金额也应当在合理范围之内。
其次,对于农村土地的拍卖或者出售行为,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土地转让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来实施,并且采用公正、公开的方式进行,这样才能确保交易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只有当这些条件均满足时,我们才能断定该行为是合法的;否则,它可能就属于非法行为了。

2024-07-19 11:25: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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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此类问题的合规性鉴定需详尽考虑其具体情形。
如若土地征收活动须遵循法定的报备申请流程,获取省级地方政府的审批许可,与权属方签署完备的安置补偿协议,且提供给被征对象的补偿额度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
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行为,亦需遵循相应的公开招标、拍卖及挂牌出让等规范机制,确保符合国家固有的土地供应政策要求。在上述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方可视为法律允许范畴内的合法行为;反之则构成非法。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2024-07-19 11:03: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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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1 104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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