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要是你对一审结果不满意,想申诉的话,那就得按照咱们中国的《民事诉讼法》来走。第146条说了,如果你在接到开庭通知后,没有什么特别不得不去的理由却不去开庭,或者没得到法庭允许就中途离开的话,法庭就有权当作是你自己放弃诉讼处理。这样的话,一审的时候你没出现,法院可能就会把你的案子当成是撤诉处理了。那么说到二审的时候你没去参加,《民事诉讼法》第177条也有规定,二审法院会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如果你一审的时候上诉到了二审,但是又没去参加,二审法院可能会根据第146条的规定,就是如果一审的判决和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的法律也是对的,他们就会用判决和裁定的方式驳回你的上诉,然后维持原来的判决和裁定。不过,如果二审法院觉得一审的判决里头有事实错误或者法律适用错了,或者说基本事实都搞不清楚,或者还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程序的地方,他们就可能会根据第177条的第2、3、4项规定,依法改变原来的判决,或者撤销或者修改原来的判决,或者裁定撤销原来的判决并让一审重新审理。
2024-07-18 17:50:01 回复
咨询我
你要是觉得一审判得不对头,在二审时却没出庭的话,那就得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是怎么说的了。这条法规告诉我们,如果原告在一审的时候被传票叫去,却找借口不去,或者还没等法官同意就跑掉了,那么法院就可以把这个案子当作原告自己撤诉来处理。也就是说,如果一审的时候原告没出现,法院很可能就会认为他是自愿放弃了这个案子。
然后说到二审的时候没出庭这件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一审的原告在上诉到了二审之后还是没出现,二审法院可能会按照第一个条款来处理,就是说如果原来的判决和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的法律也没错,那么二审法院就会用判决和裁定的方式来驳回原告的上诉,维持原来的判决和裁定。不过,如果二审法院发现一审的判决里有什么事实搞错了,或者法律用错了,又或者最基本的事实都不清楚,或者还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程序的地方,那么他们就可能会按照第二个、第三个或者第四个条款来处理,依法改变原来的判决,或者撤销或者修改原来的判决,甚至可能会裁定撤销原来的判决并让一审重新审理。
2024-07-18 16:38:47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赋予的相关规定,若被告在一审时经过书面通知仍无故拒绝出席庭审,亦或是未经法庭允许而私自退庭的情形下,法院通常会依据第一百四十六条将该案视为被告自动放弃辩护权并对被告人作出惜败裁决;这就意味着,倘若一审中的原告未能如期出席庭审,可能面临被判处撤诉的处罚。
然而对于二审未按时出庭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明确指出,可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处置。换言之,若一审原告在上诉至二审后仍然枉顾法律规定不出席庭审,那么二审法院有权依据上述条款的精神,分别按照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即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的,通过判决、裁定的形式驳回申诉,并维持原审判决、裁定;反之,若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存在事实错误或法律适用错误,又或是基本事实尚未查清,抑或是存在其它严重违法法定程序的情况,则有可能依照条款第二、第三或第四项规定,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原审判决,亦或是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并将案例发回重新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4-07-18 15:02: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