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在彩礼返还上有争议,争议是女方婚前和别人生了一个女儿,我父母有给她女儿一万学费,她不想还,就是返还全部彩礼和买的金器,后来她不愿意了说要让法院判,我有让介绍人去她家说按她说的返还,她父亲说要问她女儿的意思,过几天我又叫介绍人去她家说,她父亲说过段时间再说,然后过了两个多月女方发消息说要离婚,我同意问她什么时候来协商,她没回复,还和介绍人说我不理她,然后就去法院起诉,现在收到法院传票,我该怎么应对
专业解答在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没有共同生活过,或者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是需要退还彩礼的。但是,如果双方已经组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家庭,并且彩礼也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在离婚时,女方一般就不需要退还彩礼了。
专业解答可以。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专业解答下列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给付彩礼后虽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专业解答能。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专业解答女方离婚首年一般不需返彩礼,但若双方未共生活且男方因高额彩礼致贫困,可能需考虑退还。法院会根据共同生活时间、子女、财产使用、经济状况、过错等因素综合判断,返还金额并非强制全额,具体情况需依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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