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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际获利是否构成受贿罪

张* 江西-九江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7.11 15:53:47 440人阅读

未实际获利是否构成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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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判定受贿罪的构成要素时,关键因素是行为主体是否拥有权力或者影响力,同时他也接受了其他人所赠送的财务资源,并怀有为他人谋求私利的意图。即便最终没有实际获取到任何经济利益,但只要能证实存在这样一种明显的权财交换企图以及实际行为,那么便很可能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然而,在最终确定该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时,仍需要仔细考察相关证据以及具体案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2024-07-11 15:53: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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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是否构成受贿罪的过程中,其核心要素是行为人是否具备职权或者影响力,同时收受了他人的财务资源,并且存在着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即便行为人没有切实获得任何经济利益,但是只要在行为中确实存在着这种以权谋私、权钱交换的意图和行动,那么便有可能被视为犯下了受贿罪。然而,对于具体案件是否应当判定为犯罪,则需要根据充分具体的证据材料以及全面的案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2024-07-11 15:53:47 回复

利用职务之便盗用财物构成经济犯罪,根据不同的犯罪情形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可能构成:罪、挪用公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八十二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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