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警察未予立案,您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1、可依法要求警方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详尽解释不予立案之缘由;2、再向检察机构提出申诉,检察机构有权要求公安部门进一步阐明不予立案之原因或理由;3、若检察机构经审查认为公安部门所述不予立案之理由无法成立,则应通知公安部门予以立案,公安部门在收到此通知后,必须立即立案调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针对警方未依法履行立案职责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进行维权以及解决问题:首先,您有权利要求警方就其不予立案的决定出具相关通知书,并且向您明确告知不予立案的具体原因和理由;其次,您可以向上一级司法机构提出投诉请求,该部门会责令公安机关对其不立案的原因或理由做出详细解释与说明;最后,如果上一级司法机构认为公安机关所给出的不立案理由并不充分且无法成立,那么他们将会通知公安机关必须依法立案,而公安机关在收到此通知后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予以立案。
2024-07-11 10:21:2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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