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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所谓“帮信”罪,即是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法规,对于那些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仍然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抑或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服务的人,无论他们是否实际上从中获取了经济利益,只要情节严重,均可能被判定为此类罪行。
然而,经济收益状况只是量刑时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而非决定是否构成犯罪的唯一标准。因此,即便行为人并未从上述行为中获得任何经济利益,仍有可能面临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7-08 10:5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