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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否作为侵占罪原告

骆* 江西-九江 刑事自诉咨询 2024.07.07 18:28:00 391人阅读

单位能否作为侵占罪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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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单位不具备成为侵占罪的原告资格。侵占罪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范畴,此类案件通常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然而,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之下,若单位认为自身所享有的财产权益遭受侵害,则需按照刑事案件处理程序,
首先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再由检察机关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个人是无权自行启动诉讼程序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本罪的告诉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024-07-07 18:3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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