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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有诉讼时效抗辩吗
解析:确实如此,对于欠款争议案件,诉讼时效抗辩是存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民事主体若欲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法律保护其民事权益,其应诉期限为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三年时间。在此基础上,倘若债务人为避免强制执行,可在诉讼时效周期期满之后提出相关抗辩,此时,法院并不会强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义务,除非债务人出于自愿主动履行其责任。然而,为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债权人需在诉讼时效期内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采取一切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行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诉讼时效抗辩是什么意思诉讼时效抗辩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也可以理解为已经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情况。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分类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别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分类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不予保护。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民间借贷被告如何抗辩1、被告抗辩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2、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即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被告应对其主张的还款事实予以证明,在被告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还款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3、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4、被告抗辩原告的资金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在被告完成举证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如因被告抗辩致要件事实真伪不明,原告未完成进一步的举证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败诉后果。5、被告提出的效力性抗辩,包括抗辩合同未生效及合同因违法而无效。
专业解答在涉及到欠条诉讼时效抗辩方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之明确规定,作为债务责任方的当事人(亦可被称为欠款人)有权在法定时效期间届满之后,以不履行相关义务为由进行抗辩。此举意味着,若诉讼时效期间已正式结束,欠款人有权利主张适用时效抗辩条例,拒绝承担还款职责。但是,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进行裁判时不可自主适用关于时效的相关规定。
专业解答在欠条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之际,债务持有方有权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实施)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期限已届满的辩护。若欠款人主张其拥有这一辩护权,他们便可主张出债权人现如今发起诉讼已然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据此,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欠款人有权利拒绝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
专业解答在涉及欠条起诉的法律纠纷中,债务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若欠条所载债务已逾越三年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则债务人得以主张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权因时效届满而归于消灭,进而拒绝履行偿还义务。在此情况下,债权人需举证证明其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曾积极行使权利,或者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特殊事由,否则法院有可能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专业解答放弃诉讼欠条诉讼时效抗辩的要件包括应向权利人作出,但不以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实际履行义务为生效要件,放弃权利的主体需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义务人具有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义务的意思表示为要件。
专业解答1、放弃权利的主体需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意思表示应向权利人作出,但不以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实际履行义务为生效要件。3、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需以权利人知道、应当知道其享有权利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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