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非法拘禁犯罪案件中的辩护策略,其重心通常是提出对被告行为性质缺乏非法拘禁构成要素的有利辩解,例如,倘若拘禁行为是依法行使职权,或者经受害方同意,甚至是在危急情况下所采取的迫不得已的避险措施等正当原因支持,那么这些即可能成为有力的辩护理由。除此之外,辩护律师还需关注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是否切实享有了应有的程序性权益,比如,调查过程中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违法取证行为。因此,辩护工作的核心任务即是揭示案件真相,充分诠释被告人行为的合法性,以及对证据效力进行质疑和挑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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