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构成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中,若其能主动退还违法所得,那么这将被视为一种有利的酌定量刑情节,法院在进行最后的判决时将会对此予以适当考量,给予其相应程度上的从轻处罚。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的刑法制度鼓励犯罪嫌疑人积极采取措施来弥补他们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损失,从而更好地贯彻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了开设赌场罪,但具体的量刑考虑因素包括退赃情节,需要参照第六十七条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以及第六十四条关于追缴违法所得和责令退赔的规定。在实践中,法院会被告人的悔罪态度、退赃情况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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