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债务人未能依照约定日期归还所借款项,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支付逾期利息。至于逾期利息的具体数额,则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别贷款利率或双方在借款协议中商定的利率标准进行核算。若借款协议并无明确规定,一旦纠纷诉诸法律途径解决,法院往往会依照法定利率标准进行审理与裁决。然而,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已暂停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因此,新的逾期利息计算应以市场报价利率为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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