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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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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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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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我国湖南省范围内,对于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均严格按照中国现行的刑事法律法规予以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对合同诈骗罪的量刑裁定,往往与其所涉及的诈骗金额及案件情节的严重程度紧密相连。在实际情况下,这种刑罚的轻重通常会被划分为三个等级:若诈骗金额在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将面临最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若涉案金额大于人民币30万元且小于等于50万元,那么罪犯将面临的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而如果犯罪者的诈骗金额超过了人民币500万元,他们便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然而,在具体的量刑过程中,还需要综合考虑到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以及罪犯的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各地区可能存在着各自的量刑指导意见,但是最终的量刑裁定仍应以当地司法机关的解释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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