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案人以开设赌场罪名被定罪后,其从犯能否获得减刑,关键在于该犯罪活动中其具体的行为角色、其对自身罪行的忏悔程度以及最终由法院所作出的判决。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从犯,应当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若从犯在服刑期间能够展现出立功表现或者积极进行改造,那么他们还有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实现减刑,仍需由法院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