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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挪用资金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彭* 江西-九江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4.07.02 12:08:00 382人阅读

村委会挪用资金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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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就我国刑法规定而言,村委会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无疑具有特定的身份属性,即此类犯罪的实施者需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从业人员,例如村级领导层成员或被委派负责管理与运营村级财务资源的相关人员。在这类人员中,只有当其凭借自身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村集体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将这些资金借予他人时,才有可能触犯本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7-02 12: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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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专业解答挪用资金罪主要针对公司、企业等单位的管理人员,如财务人员、高管等,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资金挪作私用或借给他人。如果是公务员挪用公款,那么罪责更重。该罪名旨在维护单位资金使用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2024.10.11 1968阅读
  • 挪用资金罪单位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专业解答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并不是特殊人群。实际上,挪用资金罪所涉及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的范围很广,只要是在相关机构中担任特定职务,负责管理和调配机构资金的人,都有可能成为该罪行的实施者。但是要注意,单位本身不能成为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

    2024.10.07 1295阅读
  • 诉讼代理人的委托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专业解答这个行为不局限于特定的人,只要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都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也就是说,能够自己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都享有委托代理的合法权利。

    2024.10.04 1300阅读
  • 挪用资金罪和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专业解答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两者的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024.09.30 1797阅读
  • 挪用资金罪非特殊主体要件有哪些

    专业解答挪用资金罪的非特定犯罪主体需要满足以下构成要素:其一,主观上必须是故意侵犯公司、企业等单位的资金使用权;其二,客观上需要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并且数额较大、超过规定的期限未还,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此外,该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

    2024.09.15 115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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