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别名:帮信罪)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所确立的新型犯罪类型,即使被告人身为知情者却并未因参与此等犯罪活动而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亦有可能触犯该罪行。关于由此类犯罪活动所涉及的法律责任问题,法院将会依据案件的整体情况予以全面评估和考量,包括行为人对于犯罪活动的协助程度、其主观上对于犯罪事实的认知程度等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犯罪的量刑标准通常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处以罚金或单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被告未能从中获得任何经济收益,也不能成为其逃避刑事责任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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