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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腿中间骨折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张* 江西-九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6.22 09:07:00 497人阅读

大腿中间骨折是否构成危险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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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大腿中央发生骨折,本身并不会直接引发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因此不能直接将其定义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此种犯罪类型主要是为了针对在道路上驾车行驶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种危险行为,例如,醉酒驾车、超速狂飙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然而,若在骨折之后依然坚持驾车,且由于身体状况对驾驶安全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那么就有可能因为“身体条件不适宜驾驶”而被判定存在过失;但是,这并不等同于被指控犯下了危险驾驶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2024-06-22 09:09:00 回复

拘役期间可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办理程序:(一)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罪犯及其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罪犯保外就医申请书》,经分监区集体研究,上报监区审核,监区审核同意后,由分监区带罪犯到医院进行医疗鉴定。对患精神病、艾滋病、职业病等疾病的,根据云南省政府(云政复138号文件),应到指定的医院鉴定。经医疗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监区召开会议研究,狱政管理处应派员参加,并请驻监检察室和纪委的同志列席参加,经监区会议同意后,让具保人签订具保书。(二)医疗鉴定的诊断结论证明应由医院的二名以上主治医师和业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医疗鉴定的证明材料应包含医疗主观证明、客观检查、化验等材料以及相关的病历复印件。(三)经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可将《保外就医审批表》和医疗鉴定结论连同其它证明材料,报狱政管理处审查。(四)狱政处审查后,呈报《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医疗鉴定和《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等材料,经分管领导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同意后报省管理局审批,批准后填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由具保人将罪犯取保回家。居住地在红河州范围内的,由派警察送到当地公安机关并办理相关手续。(五)经批准保外就医的,由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应填写《提请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执行监督考察通知书》,发往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以便对罪犯的监督和考察。同时,应将批准文书和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和原判。

拘役期间可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办理程序:(一)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罪犯及其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罪犯保外就医申请书》,经分监区集体研究,上报监区审核,监区审核同意后,由分监区带罪犯到医院进行医疗鉴定。对患精神病、艾滋病、职业病等疾病的,根据云南省政府(云政复138号文件),应到指定的医院鉴定。经医疗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监区召开会议研究,狱政管理处应派员参加,并请驻监检察室和纪委的同志列席参加,经监区会议同意后,让具保人签订具保书。(二)医疗鉴定的诊断结论证明应由医院的二名以上主治医师和业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医疗鉴定的证明材料应包含医疗主观证明、客观检查、化验等材料以及相关的病历复印件。(三)经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可将《保外就医审批表》和医疗鉴定结论连同其它证明材料,报狱政管理处审查。(四)狱政处审查后,呈报《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医疗鉴定和《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等材料,经分管领导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同意后报省管理局审批,批准后填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由具保人将罪犯取保回家。居住地在红河州范围内的,由派警察送到当地公安机关并办理相关手续。(五)经批准保外就医的,由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应填写《提请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执行监督考察通知书》,发往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以便对罪犯的监督和考察。同时,应将批准文书和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和原判。

拘役期间可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办理程序:(一)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罪犯及其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罪犯保外就医申请书》,经分监区集体研究,上报监区审核,监区审核同意后,由分监区带罪犯到医院进行医疗鉴定。对患精神病、艾滋病、职业病等疾病的,根据云南省政府(云政复138号文件),应到指定的医院鉴定。经医疗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监区召开会议研究,狱政管理处应派员参加,并请驻监检察室和纪委的同志列席参加,经监区会议同意后,让具保人签订具保书。(二)医疗鉴定的诊断结论证明应由医院的二名以上主治医师和业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医疗鉴定的证明材料应包含医疗主观证明、客观检查、化验等材料以及相关的病历复印件。(三)经鉴定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可将《保外就医审批表》和医疗鉴定结论连同其它证明材料,报狱政管理处审查。(四)狱政处审查后,呈报《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医疗鉴定和《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等材料,经分管领导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同意后报省管理局审批,批准后填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由具保人将罪犯取保回家。居住地在红河州范围内的,由派警察送到当地公安机关并办理相关手续。(五)经批准保外就医的,由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应填写《提请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执行监督考察通知书》,发往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以便对罪犯的监督和考察。同时,应将批准文书和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和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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