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他买了一套二手房37万,过户费1万。其中有6万公积金贷款也是他还得。现在贷款还没换完。这个房子写的是我们两人的名字,但是我并没有出钱。
房子是我家一手装修得,装修加电器家具一共15万。现在我们不得不分手了。
1、我没有出钱所以我也不想要房子,我只想要回15万的装修钱,可能么?咨询过一些律师,他们说:能拿走的家具电器,由我拿走,装修拆不下来才能补偿钱。
2、男朋友表达过他也不想要那个房子,他知道我买不起,想为难我。我想如果实在不行,我买下,但是我不能出那么多钱。我只能出到2025万,有可能实现么?
建议和我们联系.对于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结婚后归还贷款的部分,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装修一般处理起来对女方不利.
2009-07-07 10:47:3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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