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洗钱罪作为一种行为犯,只需要行为人实施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即可。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采取积极的态度,这也就是意味着,只要能够确认上游犯罪确实存在并且“犯罪事实”明确,那么无论上游犯罪究竟是否能够构成或者成立为毒品犯罪等其他类型罪名之外的罪名,都不会对洗钱罪的判定产生任何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上游犯罪行为人尚未定罪判刑可以认定洗钱罪的成立吗,洗钱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律师解析 洗钱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所规定的五种行为之一,就构成洗钱罪。 当前法律法规并未对此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但是在实务中,一般是持肯定态度,即只要上游犯罪的“犯罪事实”能够认定,无论上游犯罪的犯罪罪名能否构成或成立毒品犯罪等其中类罪以外的罪名,都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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