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自接收之日起至获得授权并颁发专利证书的时间未有明确的限定。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过初步审查后,若无发现对其进行驳回的合理理由,则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放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进行专利登记与公告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024-06-15 12:5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