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关于律师会见费用的负担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已聘请该名律师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承担。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分费用并非固定不变的,而是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代理律师的执业资历按比例收取的。以深圳地区为例,相关法律服务市场普遍执行的收费标准通常介于2000至6000人民币之间。
其次,关于安排律师会见的程序事宜,需明确的是等待案件进展的嫌疑人必须以事先指定或经办案人员转达的方式委任律师进行会面。
此外,家属也可代为委托,但仅限于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等直系亲属。
至于表亲关系,则无法作为委托人参与其中。
再者,对于目前身处看守所的嫌疑人而言,他们唯一能够合法授权律师进行会见的途径便是委托律师。在此过程中,家属并没有被赋予相应的权利。
最后,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律师会见不再需要经过繁琐的审批流程,只需获得当事人的委托即可进行会见。换言之,即便是在嫌疑人刚被羁押入看守所的当日,其律师亦有权立即与其进行会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