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犯罪者盗取的财产价值数额高达人民币1000元及以上;
其次,犯罪者虽然盗窃的财物不足人民币1000元,但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应该予以立案处理:
1.连续实施三次或者以上的盗窃行为;
2.进入与外界相对独立且隐秘性的人类居住场所进行盗窃活动;
3.在盗窃过程中使用了国家明令禁止私人持有或者足以对他人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武器装备;
4.在公共场合行窃,俗称“扒手”。
再者,犯罪者盗窃的财物价值达人民币500元,但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同样需要立案追究:
1.曾经因为盗窃行为而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被依法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
2.在过去的一年时间内,因为盗窃行为而受到过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3.组织、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进行盗窃活动;
4.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性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实施盗窃行为;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财物;
6.在医院内盗窃患者或其亲属的财物;
7.盗窃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的专项资金和物资;
8.由于盗窃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律师解析 1、一般盗窃案立案标准是1000元至3000元以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