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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谋取不当利益是否构成受贿罪

唐** 江西-九江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6.12 13:12:00 443人阅读

没有谋取不当利益是否构成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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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犯罪,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组织中的工作人员,通过其职位所赋予的权力与便利,向他人收取财物或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从而为他人谋求利益,且其所得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种行为被视为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造成威胁的一种犯罪类型。对于那些仅仅接受来自亲朋好友的一般礼节性馈赠,并未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好友谋求任何利益的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来说,他们并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罪。
同时,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承担起忠诚和勤勉的责任。这些人员不得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收入,也不能侵占公司的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6-12 13:1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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