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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一般情况下,初次与委派委托人面谈的时间大约在2至3个小时左右。
然而,对于那些案情相对简洁明了的案件,律师们会通过精心安排,将时间严格控制在两个小时之内。除此之外,当遇到极其复杂的刑事案件时,连续两天与委托人进行面谈则是相当普遍的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律师每次与在押罪犯会面的具体时间做出明确规定,仅规定了辩护律师有权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及通信交流。而其他类型的辩护人,如若得到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同样享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及通信交流的权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2024-06-11 17:0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