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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个人在实施合同诈骗犯罪行为时,其诈骗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但不足人民币5万元者,被视为"数额较大"的犯罪嫌疑人;反之,若其诈骗金额达人民币5万元或以上却又未超出人民币50万元者,则规类于"数额巨大"的范畴;而当其诈骗金额达到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时,便可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的罪犯。同样地,对于单位实施的合同诈骗犯罪行为,其诈骗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但不足人民币50万元者,将被归类为"数额较大"的犯罪主体;而当其诈骗金额达到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却又未超出人民币200万元者,则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
至于诈骗金额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者,则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的犯罪单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2024-06-10 09:22: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