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并非以单位作为犯罪主体所构成的犯罪类型。侵占罪,其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主要目的,对于他人交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无视法律规定,擅自据为己有,且数额巨大,拒不归还的这种违法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为普遍公众,只要达到16岁以上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就可以实施本罪。在主观心态上,侵占罪的行为人必须是明确知道这些财物属于他人委托自己保管的,并且仍坚持非法占为己有的故意心理。
然而,本罪的犯罪对象仅仅限于以下三类财物:
第一,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第二,他人遗留下来的遗忘物,这里需要明确区分遗忘物与遗失物以及遗弃物之间的区别;
第三,他人的埋藏物。总的来说,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大众,只要达到16岁以上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就可以实施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专业解答侵占罪并非属于单位犯罪范畴。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侵占罪乃是一种专门针对个体行为的刑事犯罪,其构成要件主要表现为行为人私自将受托管理的他人财产或未经合法途径获取的他人遗失物品以及被隐藏物、被埋藏物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经多次督促仍拒绝归还原主或主动上交的行为。
专业解答职务侵占罪的实施者通常为个人性质的自然人,其犯罪动机往往源于利用自身所处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各种单位中的工作岗位之便进行非法占有。值得注意的是,单位作为整体无法独立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然而,当单位内部成员在代表单位从事相关活动时,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那么该成员不仅有可能触犯职务侵占罪,还可能涉及到诸如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等其他类型的犯罪。
专业解答在职务侵占罪的定义范畴内,我们所探讨的“单位”主要涵盖了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团体等具有法定法人地位的组织类型。无论该类单位是否属于国有性质或是私有属性,只要其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并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便都有可能成为职务侵占罪行为人侵犯法益的主体。
专业解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法律体系中,侵占罪往往被视为针对个人不当行为的规范条例,然而,在特殊情形下,尽管侵占罪是以个体活动为主导的犯罪类型,但是我们也可见到有部分单位实施了同样性质的侵占行为,对于这些情形,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其认定为单位犯罪行为,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专业解答在职务侵占罪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本单位财产”这一术语,我们通常理解为涉案人员所任职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所拥有的全部财货,其中包含各类资金、物资以及债权等多种形式。要对其进行准确界定,必须要深入剖析涉案人员对于这些财产是否具有合法的管理权限与支配地位,并且还需要考量指定财产是否真实地被纳入到该单位的日常运营或管理范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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