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危险驾驶罪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问题(即“外保释”),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亦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则可考虑予以取保候审。
然而,最终的决定权仍归属于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他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判断。因此,对于危险驾驶罪能否取保候审这一问题,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严重程度及其是否满足上述所述的各项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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