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也,并无法律条文规定所有同案犯必需共同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何时进行取保候审完全取决于申请人是否符合相关的申请条件。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具有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批准其接受取保候审: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再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最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届满,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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