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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毫无疑问,是需要的。当罪犯非法占据并处理受害人的财产,导致受害人物质损失时,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依法对其进行追缴或要求罪犯进行赔偿。
然而,即使在追缴或赔偿之后,依然未能完全补偿受害人所受损失,此时,被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单独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该院亦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此类案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6-05 14:5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