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暴力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故意伤害罪与交通肇事是不是累犯

故意伤害罪与交通肇事是不是累犯

连* 江西-九江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4.06.05 10:16:00 358人阅读

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是不是累犯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九江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交通肇事罪无法构成累犯。这是由于该犯罪类型的主观心态主要为过失,具体表现形式为疏忽大意以及过于自信。
然而,对于累犯而言,其判定标准要求前后两次犯罪均为故意犯罪,因而无法将交通肇事罪纳入其中。
所谓累犯,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乃是指那些曾接受过相应程度的刑事处罚,刑罚执行结束或赦免之后,在特定期限内再度触犯判处一定刑罚之罪行的罪犯。
关于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前罪与后罪皆须为故意犯罪;
第二,行为主体在实施前罪与后罪时,年龄需达到法定成年年龄;
第三,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后罪亦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第四,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的五年内。
至于特殊累犯的成立条件,则相对较为复杂,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前罪与后罪皆须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第二,行为主体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再次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024-06-05 10:17:00 回复

两者的区别(1)两者在前后罪种方面,毒品犯罪的累犯前后罪都是毒品犯罪,它可以是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任何一种毒品犯罪;毒品犯罪的再犯前罪限定为我国《刑法》第356条规定的五种犯罪,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仅后罪才是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任何一种毒品犯罪。(2)两者在刑罚方面,毒品犯罪的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均必须在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否则不构成累犯。毒品犯罪的再犯,对前后罪所处刑罚的轻重没有特别规定。(3)两者在时间间隔方面,毒品犯罪的累犯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五年内犯新罪。毒品犯罪的再犯对前后罪的时间间隔没有任何限制,无论多久,只要再犯我国《刑法》第356条规定之罪的,都应从重处罚。(4)两者在法定从重方面,我国《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第81条规定:“对于累犯,不得假释”。对于累犯,鉴于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都更大,量刑时要从重处罚,不能适用缓刑,刑罚执行阶段不得假释。而毒品犯罪的再犯只要求在量刑时从重处罚,鉴于具体案情,可以判处缓刑,执行阶段可以假释。可见,累犯的从重制度比再犯的从重制度更为严厉。以上为毒品再犯与累犯的解答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故意伤害罪与交通肇事是不是累犯

    专业解答关于交通肇事罪能否构成累犯这一课题,我们可以明确地说,它无法触及此种情况。实际上,唯有在前后两次犯罪都满足特定的犯罪主观要件即为故意犯罪的前提下,累犯这个概念才有可能出现。这样就不难看出,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范畴,不合乎累犯定义中的规定。补充解释几点相关内容:首先,累犯是指那些在接受了一定程度的刑事处罚之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再次犯下被判处同样刑罚的罪行的罪犯。

    2024.10.21 1251阅读
  • 故意伤害罪与交通肇事是不是累犯

    2025.06.27 1185阅读
  •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是什么?

    2025.05.26 1097阅读
  •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是什么?

    2025.05.09 1118阅读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析 一、两者概念不同,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两者犯罪构成不同: 1、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交通肇事罪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 4、交通肇事要求有严重后果,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危险犯罪,只要是行为人所使用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及到公共安全,即使没有发生严重够过,也可构成本罪。 5、处罚不同。 交通肇事罪最高为有期徒刑,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最高位死刑。

    2025.02.01 1028阅读
  •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析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具体如下: (一)两者概念不同,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两者犯罪构成不同: 1、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交通肇事罪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 4、交通肇事要求有严重后果,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危险犯罪,只要是行为人所使用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及到公共安全,即使没有发生严重够过,也可构成本罪。 5、处罚不同。交通肇事罪最高为有期徒刑,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最高位死刑。

    2024.09.08 116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