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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最新数额标准有哪些

叶* 江西-九江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6.02 12:13:00 329人阅读

受贿罪最新数额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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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首先,涉及到金额在3万元以上且不足20万元者,被视为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其次,对于涉案金额在1万元以上而不足3万元的情况,如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则可认定其为较严重情节:
第一,曾有多次行贿行为;
第二,为了获取不正当商业利益,导致公共财产、国家以及民众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为他人谋求职位上的晋升或岗位调动。
最后,额度超过20万元而在300万元以内的,被视为数额巨大的犯罪行为。至于涉案金额超过300万元者,则被归类为数额特别巨大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024-06-02 12: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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