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职务侵占罪并不仅仅限于公司内部的员工,其覆盖范围也可拓展至其他类型的企事业单位的相关从业人员。
然而,犯罪分子只有通过利用自己所拥有的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或擅自挪用其所在单位的资金、物品或其他资产,才会被视为触犯了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规定。因此,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主体实际上是一类特殊的人群,他们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类别:
第一类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董事、监事,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类董事、监事必须是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第二类则是上述公司中的其他管理层人员,如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普通职员和工人;
最后一类则是除了上述公司以外的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从业人员,例如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以及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全体职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专业解答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否需为正式员工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并非仅限于公司内部的员工,也可以由其他单位的从业者担任,只需利用其特定职权实施侵占行为,便有可能触犯此项犯罪。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