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公安部门对各类刑事案件展开深入调查和侦办之后,他们有权在调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嫌犯施加不同形式的刑事强制措施。倘若法院决定进行逮捕或是实施刑事拘留,则嫌犯必须立即移送至看守所关押监管;
然而,关于取保候审这一环节,现行法规并未对此有所要求,即被告人在取保候审之前,并不需要先经过拘留阶段。举例来说,若已被逮捕的嫌犯,其逮捕期限顺利结束,但仍需进一步完成侦查工作的话,他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具体而言,取保候审制度是由刑事案件相关主管机构所采纳的一种暂时不对嫌犯强行实施羁押的处置方式。对于那些应适用逮捕的重罪犯,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其患有严重病患,或者正在承担怀孕及哺乳婴幼儿的职责,抑或是犯罪行为轻微的待审人员,均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以减轻对他们及其家人日常生活的影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专业解答取保候审的标准流程是否必须先进行拘押关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种类繁多且颇具多样性。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在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进行正式立案调查和调查取证期间,有权依法针对嫌疑人采取特定的刑事强制措施。若最终被判定为逮捕或者执行刑事拘留,则必须将其移送到当地看守所予以羁押;但对于那些在取保候审之前并未被拘留的嫌疑人来说,法律并未规定他们必须接受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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