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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已经居住者的违规建筑问题的处理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执法机构收到相关投诉后,应前往现场核实情况,并详细记录检查过程和结果,同时进行实地勘察,与当事人进行深入交谈,明确告知相关法规,并据此形成详实的调查笔录,以确定违规建筑的性质。
其次,在初步判断为违规建筑后,执法机构将予以立案,并向当事人发送违法通知以及听证通知,同时发出违法建设拆除通知,整个流程大约需要一至两天的时间。
然后,违法建设拆除通知通常会要求当事人在三至七天内自行拆除,若逾期未执行,则会发出违法建设强制拆除通知,通常在三天后开始执行。
最后,如果当事人仍然未能按时拆除,执法机构将会依法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限期自拆通知。
在此期间,执法机构还会进行一次催告。
当期限届满后,执法机构将依据法律程序对该违规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2024-05-29 17:5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