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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普通式抢劫罪以及情节加重的抢劫罪。
例如:
入户实施抢劫;
在公共运输工具上进行抢劫;
针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施抢劫犯罪;
多次进行抢劫且涉案金额庞大;
在抢劫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
冒充军警人员进行抢劫;
持有武器进行抢劫等等。
2.任何年龄满14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作为抢劫罪的犯罪主体。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产的所有者、管理者当场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夺取公私财产的行为。
抢劫罪中的暴力,是指对受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强制,通过这种方式来消除受害人的抵抗,进而获取他人的财产。
此处所说的“其他手段”,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暴力、威胁手段之外的其他能够让受害人无法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手段。
任何年龄满14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作为抢劫罪的犯罪主体。
在抢劫过程中,若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致使他人重伤、死亡,则不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亦不可将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合并处罚,而应以抢劫罪定罪量刑。
倘若行为人为复仇或其他私人目的而伤害或杀害受害人后,趁机窃取其财产,则不应以抢劫罪论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024-05-28 11:1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