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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谁来管制

罗** 江西-萍乡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25 12:02:00 401人阅读

故意伤害罪谁来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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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一般的行政管理中,针对轻伤程度以下的伤害事件,公安机关下属的公安派出所将直接行使管辖权;
而对于重伤及其导致他人生命丧失的严重伤害事件,则需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刑事侦查工作并行使管辖权。
对于伤势情况尚未明确或难以准确判断其管辖权限的案件,
首先受理此案的单位应当先行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处理,待对伤者进行详细的伤情鉴定之后,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第四条和第五条所阐明的原则,将案件转交至负责相关事务的主管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若是由于管辖问题引发的争议,可由涉案双方的共同上级公安机关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定管辖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5-25 12:0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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