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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后被害人还能再追究别的责任吗

朱* 江西-九江 治安管理咨询 2024.05.22 09:50:00 485人阅读

治安管理处罚被害人还能再追究别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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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追诉,乃针对特定刑事法律责任之追究行动。
若违法行为尚不足以构成犯罪,则主管部门有权依法对其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然此时已然宣告该行为的刑事法律风险解除,故不得继续进行深入追究。
反之,若已确认为犯罪行为,那么必须消除先前所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然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分子追究其应有的刑事责任。
总而言之,只要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将行政处罚等同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2024-05-22 09: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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