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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把户口放到你的户口本上存在什么风险

胡** 江西-九江 家事纠纷咨询 2024.05.21 15:32:00 462人阅读

别人把户口放到你的户口本上存在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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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将他人的户籍依附于自身的户籍之上,势必带来一些潜在的弊端,例如假如那位当事人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便可能波及您;
又若其信用状况出现不良情况,这无疑将会对您的信用纪录造成负面影响;
乃至于当其向金融机构借贷时,亦可能给您的贷款申请历程带来障碍等诸多不利因素。
因此,我们建议尽可能避免让他人的户籍依附于己身的户籍之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2024-05-21 15:34:00 回复

解答如下, 这个风险很大,你要和别人连带承担以营业执照签订合同产生的债务,签订任何协议均不能规避。
一、案例简介:
1、某市地方税务局风险应对局在税源调查中,发现某乡镇城司将公司营业执照借给他人(自然人6人)使用,以该公司名义通过竞价获得一宗地,开发了一幢住宅楼,已全部销售,但未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未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项目登记,也未领取、开具发票,未申报缴纳地方税收,涉嫌税收违法。遂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
2、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某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兼任),认为公司只是将营业执照借与他人,实际开发行为均为6名自然人负责,公司不负责任何具体事务,且所有收入、支出均归6名自然人负责,公司并未获取任何收益,不应成为纳税人。
3、但税务机关认为,虽然公司不负责具体开发事宜、未实际收取款项,但所有开发与销售事项均基于公司将营业执照借与他人使用,事实上构成他人对公司的承包承租经营行为,且6名承包自然人对外均以该城司名义开展各项业务,公司的工商登记没有变更,应以该公司作为纳税人,并按法定程序核定公司及相关个人应纳各项税收183万元,依法追缴入库,并加收滞纳金20余万元。同时,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有关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依法审查。
二、税法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
2、国税发179号文规定,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管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4、因此,虽然该公司只是将营业执照借与他人使用,没有得到经济上的收益,但是对照税收相关规定,仍应以该公司作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收的纳税义务人。同时,对照税法相关规定,对6名承包人承包经营所得应征缴个人所得税。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承包过程中收受好处,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对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理应承担相关法律后果,被司法机关审查,这也就不足奇怪了。

【法律意见】
营业执照副本丢了能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承诺时限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营业执照》需要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企业(公司)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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