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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组织者的认定有何规定

王* 江西-九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21 14:51:00 467人阅读

开设赌场罪组织者的认定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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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提供用于进行赌博活动的场地以及相应设备的相关人员,理应被判定为赌博组织者。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有参与赌博行为的人员都将可能面临公安机关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
然而,对于那些积极策划并组织赌博活动的人来说,若其违法行为尚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话,则会受到治安处罚的严厉制裁;
反之,若其行为已构成犯罪,那么就必须按照赌博罪的相关法律条款来进行惩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05-21 14:52:00 回复

你好,法律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判几年需要结合案情分析的,可以与我们联系,详细面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还有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之规定,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一)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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