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民事行为,然而,诈骗罪则需要当事人具备以非法占有的主观恶意。若仅打着其它名义进行借款或在获取借款后产生了违法意图,那么就不满足非法占有这一判定条件,自然也无法纳入诈骗罪的范畴。从根本上看,诈骗罪的实质在于以欺骗作为主要犯罪事实行为,其最终目的便是为了实现对他人财产的非法占有。故而,单纯的借款行为并不等同于刑法上的诈骗罪。
2024-05-19 19:38:18 回复
解析:
借贷乃属于民事法律范畴内之行为,而构成欺诈则需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观动机。
若当事人仅以其他名义进行借款活动或在取得借款后产生非法行为企图,皆不足以被定性为非法占有,亦非欺诈罪所包含之情形。
换言之,欺诈罪本质上是基于欺骗这一核心犯罪事实行为展开的,其终极目标在于达成非法占用他人财产之目的。
故而,单纯的借款行为并不构成欺诈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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