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作为调整征税机构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收收与管理环节中所产生的各项社会关系的综合性法律法规之一,涵盖了对其征收、缴纳以及管理等诸多环节实施法律监管的规范性要求。在具体的计算方法上,应缴付的个人所得税额可通过以下公式进行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扣除社会保险费用之后的当月工资收入-法定起征点金额5000元)×适用该工资收入等级的相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2024-05-17 21:27:12 回复
解析:
个人所得税,即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旨在调整各税务机关以及纳税人之间针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纳及管理全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社会经济关系。
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每月工资扣减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之后的余额-起征点5000元)×适用该工资水平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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